2026-04-14
2024-08-29
2024-06-20
2024-05-30
2024-05-10
7月9日,广西检验检疫局通报,今年上半年,广西检验检疫部门共检验进口煤炭240批次、重量992万吨、货值6.28亿美元,其中口岸检验检疫部门检出了37批进口煤炭的环保质量指标不合格,总重量25.04万吨、货值1299万美元。批次不合格率15.4%,不合格原因是氟、汞、灰分含量超过我国《商品煤质量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的限量。目前,针对检出不合格的进口煤炭,相关部门依法做不允许进口处理。
我国今年1月1日起施行《商品煤质量管理暂行办法》,加强了对进口煤炭检验监管,提高了进口煤炭质量。 广西检验检疫部门采取了多项措施,加强对进口煤炭检验监管,一是主动向煤炭进口商、使用企业、口岸港务部门宣贯《办法》,引导企业进口优质煤炭,要求企业在进口合同中订明该《办法》规定的指标要求、拒收条款、退货责任条款,对质量低劣的国外煤炭慎重签订进口协议,严格进口煤炭存储、运输等环节的批次管理,防止污染;二是严格按照《办法》规定,依法、依规、依职责,妥善处置进口煤炭的环保质量问题;三是加强检验检疫实验室检测能力建设,提升检测水平,通过增加检验设备、培训人员、验证检测方法、开展比对试验,准确开展规定的环保质量指标检测;四是加强与海关、商务、环保等部门的工作协调,共同把好进口煤炭安全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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