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8月27日),国家发改委官网关于公开征求对《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家能源局关于开展“风光水火储一体化”“源网荷储一体化”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征求意见稿明确分类开展“风光水火储一体化”建设:
(一)开展“风光火储一体化”建设。对于存量煤电发展 为“一体化”项目,应结合送端新能源特性、受端系统条件和 消纳空间,研究论证消纳近区风光电力、提升配套煤电调节 性能、增加储能设施的必要性和可行性,鼓励存量煤电机组 通过灵活性改造提升调节能力,明确就近打捆新能源电力的 “一体化”实施方案。对于增量基地化开发外送“一体化”项目, 按照国家及地方相关环保政策、生态红线、水资源利用政策 要求,以大型煤炭(或煤电)基地为基础,优先汇集近区新 能源电力,优化配套储能规模,科学论证并严格控制煤电规模,明确风光火储一体化实施方案;对于增量就地开发消纳 “一体化”项目,在充分评估当地资源条件和消纳能力的基础 上,优先利用近区新能源电力,充分发挥配套煤电和储能设 施调节能力,明确风光火储一体化实施方案。
(二)开展“风光水储一体化”建设。对于存量水电基地, 7 结合送端水电出力特性、新能源特性、受端系统条件和消纳 空间,在保障可再生能源利用率的前提下,研究论证消纳近 区风光电力、增加储能设施的必要性和可行性,鼓励存量水 电机组通过龙头电站建设优化出力特性,明确就近打捆新能 源电力的“一体化”实施方案。对于增量风光水储一体化,按 照国家及地方相关环保政策、生态红线、水资源利用政策要 求,严控中小水电建设规模,以西南水电基地为基础,优先 汇集近区新能源电力,优化配套储能规模,因地制宜明确风 光水储一体化实施方案。
(三)开展“风光储一体化”建设。对于存量新能源外送 基地,结合新能源特性、受端系统条件和消纳空间,研究论 证增加储能设施的必要性和可行性,明确实施方案。对于增 量风光储一体化,积极探索以具备丰富新能源资源条件基地 为基础,优化配套储能规模,充分发挥配套储能设施的调峰、 调频作用,最小化风光储综合发电成本,提升价格竞争力, 明确风光储一体化实施方案。
为提升能源清洁利用水平和电力系统运行效率,更好指导送端电源基地规划开发和源网荷协调互动,我们组织起草了《关于开展“风光水火储一体化”“源网荷储一体化”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及编制说明,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此次征求意见的时间为2020年8月27日至2020年9月27日。相关意见建议请传真至010-68555884,或通过电子邮件发至ducui@nea.gov.cn。
感谢您的参与和支持!
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家能源局
2020年8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