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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煤炭20条”出台之后,引发了整个煤炭行业的极大关注,并开始迅速蔓延,引起连锁反应:在山西省内,是进一步“深化”,推出《全省煤炭销售分区域分煤种联动机制实施方案》、《山西省东南部化工煤销售联动实施方案》;在山西省外,是产煤大省陕西省也在着手制定陕西版的“煤炭20条”。
“三把火”可能要打折扣
“煤炭20条”分近期5条、中期5条、长期10条,它犹如山西省政府救市的三把火。山西省急需这三把火将它的近10亿吨煤炭产能熊熊燃烧。
从内容上看,近期措施是帮助煤炭企业解燃眉之急。毫无疑问,“煤炭20条”能不能见效,就要看这头一把火能不能烧得起来。它必须得是“大火”。
从目前来看,近期措施中的第一、第二条措施广受赞誉,即从8月份起到今年年底,暂停提取煤炭企业矿山环境恢复治理保证金和煤矿转产发展资金,中国(太原)煤炭交易中心交易服务费减半收取。
对于名目繁多的税费,煤炭企业早就不堪忍受,尽管这是全国普遍存在的现象,但山西省这次主动减免部分税费,尽管实际实施时间才4个月,但还是受到了省内省外煤炭企业的赞誉。
第四条要求从措施发布之日起到8月31日前,迅速而妥善解决煤炭企业参与高速公路建设投入资金问题。这也算是为煤企做的实事、好事。
以上三条是山西省内的事情,协调起来应该没有问题。
但另外两条就有点棘手了。先看第三条,鼓励电力企业清洁高效就近用煤,要求从2013年8月1日起,对省内实施煤电联营、煤电一体化和签订煤电长期合作协议等的发电企业,给予发电指标倾斜,鼓励其节省运力,就近用煤。
这条措施引起了广泛争议。与之前河南、湖南、山东等省的煤电互保相比,山西此次由于是20条措施的群狼战术,因而显得力度更大。
山西并不是第一个实施煤电互保的省份,但由于其在煤电互保饱受批评之际依然祭出这招杀手锏,而且作为山西省省长的李小鹏亲自与五大发电央企沟通,力促此事,因而各界人士无不侧目,感慨赞誉者有之,非议者亦有之。
如果说第三条已经超出了山西省可以掌控的范围,必须与五大发电央企协商沟通的话,那么,第五条“积极争取国家宏观政策支持”,实施起来就更有难度。
争取国家宏观政策支持其实并非难事,关键是其争取的内容 “限制高硫、高灰、低发热量煤炭进入市场”有违市场规律,早在今年5月份《商品煤质量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被热议时就被用煤企业所否定,也被指违背市场规律。
如此看来,5条近期措施中,只有3条可控,其余2条有待观察。因而其第一把大火的效果,大致要打个对折。
再看中期措施以及远期措施,当属于巩固成效、慢炖的“文火”,讲究的是持久性。因其持久,也许还能将煤炭行业的痼疾一并根治。其中最值得关注的当属“做好清费立税工作,规范企业社会责任”。山西此次要求按照国家推行煤炭资源税改革的要求,对涉煤税费项目、标准进行“全面清理,依法合规的予以保留,乱收费、乱摊派的一律取缔”。
根据不完全统计,煤炭的税费已经超过了100多种,煤炭企业不堪重负。国务院也曾多次发文要求清理税费,但一直没有得到很好的执行。这次山西省迫于市场的压力直面这一难题,自然值得赞许,但说起来容易,能否动真格的才是关键。
如何从根本上解决问题
尽管如此,山西省煤炭相关部门、煤炭企业还是对“煤炭20条”寄予了厚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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