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1日,国家发改委在其网站上公布了《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解除发电用煤临时价格干预措施的通知》,决定解除自2012年1月1日起实施的电煤临时价格干预措施,电煤由供需双方自主协商定价。同时要求进一步加强煤炭价格监测工作,继续加强对电煤市场的监管。
以往年末往往是发改委出台煤电双方谈判的指导意见,框定大体的煤炭定量、定价及运力分配原则的时点。此次通知在形式上是对之前政策的更改,根据2011年11月30日发布的《关于加强发电用煤价格调控的通知》规定,2012年度电煤合同价格较2011年价格上涨幅度不得超过5%,对市场交易电煤实行最高限价——5500大卡的电煤平仓价最高不得超过每吨800元。
此次通知对定价模式进行了“供需双方自主协商定价”的确认,但更深层次的,对于市场煤和合同煤并轨以及相关配套措施尚未做出说明。
电煤限价的背景是2011年年末国内动力煤价格高企,5500大卡动力煤每吨一度达到850元以上,火电企业叫苦不迭。然而进入2012年,国内煤炭产能不断释放,进口煤快速增加,同时电力需求增速放缓,水电来水情况较丰,电煤供需关系发生逆转,12月19日前一周,环渤海动力煤均价报635元/吨,已远低于800元/吨的限价要求,目前多家煤炭企业的市场煤和合同煤差价也只有20元/吨左右。
市场煤和合同煤并轨的讨论已经持续近半年,12月上旬曾有报道称电煤价格并轨方案已上报国务院。12月18日的全国发展和改革工作会议上,也提到了实施重点电煤与市场煤价格并轨。因此本次解除对电煤价格的干预,也被视作是进一步进行电煤市场化的前奏。
动力煤身处买方市场的当下,计划煤的实际作用逐步减少,计划内外电煤价差明显缩小,的确是进行市场化的良机。此前神华集团和中煤集团人士在接受财新记者采访时均对煤价并轨表示了欢迎。从今年年初开始,煤炭企业就已经开始自行让合同煤和市场煤并轨——签订的合同煤与市场煤按比例合并,成为一份价格高于合同煤、低于市场煤的混合合同,以取代之前分别签订的两份合同。这一中间价格更易被煤电双方所接受。
除了发改委和能源局官员在各类场合对于煤炭进一步市场化的表述,煤炭交易中心和储备机制的建立和尝试亦体现了在这方面的努力。但要真正体现推进煤炭市场化的决心,关键还在下游电价。
一位五大发电集团人士把目前电力行业对于电煤并轨的心态描述为“利害不同,心情复杂,多数担忧”。价格倒挂的地方希望赶紧并轨;重点煤市场价格下来的省份,希望慢点并轨,最好是不并轨。“发电企业怕政策不配套,怕运力不保障,怕煤价再涨,怕煤电联动再落空,怕电力市场继续恶性化。”
这几“怕”多数都是存在于长期以来煤电运领域市场与计划冲撞的领域,也是要实现电煤真正市场化必须突破的障碍。
解决铁路运力方面的各种计划内外乱象之外,煤电联动应慎提。其实施过程是通过电价把煤价“顺出去”,导致电价形成在计划的道路上越走越远。在过去煤价上涨的数年间,实际操作中又出于控制CPI等的考虑,不能联动到位,让发电企业多有怨言。若在煤价下跌时下调电价,发电企业又会要求补完之前联动不到位的部分。
关键还是电价改革,发电企业的定价,应当通过竞争,由市场供需关系平衡点的边际成本形成电价。同时核算输配电成本,为具有天然垄断属性的电网设置合理收入。
本月稍早时候,电监会发布了《跨省跨区电能交易基本规则(试行)》,其中跨省跨区电能交易原则上均应采取市场化的交易方式,购、售电主体自主协商确定交易电量和价格,在上网侧电价及输电环节收费标准方面,支持具备条件的地区,逐步探索形成市场化的价费形成机制。尽管这些规定只适用于跨省跨区交易,但对于整体电力改革亦有参考意义。
电煤市场化还差临门一脚,关键是在下游的电价改革,这也是真正考验改革决心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