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30年来,我国能源消费增速随GDP的增长居高不下,尽管我国为实现节能减排作了不懈的努力,但能源消费总量仍然年年创新高,2011年我国已成为世界第一能源消费大国,预计到2030年我国能源消费总量将达到75亿吨标煤,相当于目前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ECD)国家能源消费总量之和。
对GDP能耗认识要客观
“十一五”期间,一次能源消费年均增长6.6%,支撑了11.2%的GDP增长,成绩来之不易。但面对成绩,对不足也要有清醒认识。
不但“十一五”一次能源消费总量是比规划高出5.5亿吨标煤,而且横向看,我国GDP和日本相当,但能源消费总量是日本的4.7倍;我国能源消费总量已超过美国,但经济总量仅为美国的37%。不仅如此,我国能源消费总量占世界的20%,GDP却不足世界的10%,与世界GDP能耗平均水平来比较,我国能源利用效率仍然很低。根据世界能源理事会(World Energy Council 2010)的数据,按2005年PPP不变价格折算,2008年我国GDP能耗是世界平均水平的1.53倍、印度的1.43倍、美国的1.61倍、巴西的2.07倍、日本的2.26倍。2009年,煤炭、石油、钢铁、有色金属、建材、石化、化工、化纤、造纸等9个行业的17项产品,按产品能源消费量加权平均计算,产品能耗比国际先进水平高约25%。
定价难以过多考虑消费承受力
从整体上看,能源价格偏低是造成我国能耗高、粗放生产、能源消费过快最根本的原因之一。2009年,我国工业电价在29个工业化国家/地区中排名第19位,居民电价在29个国家/地区中仅排名第25位。不含税成品油价格在29个国家和地区中排在第10位,含税价格排在第27位。工业用天然气排在25个国家和地区中排在第20位,民用天然气价格排在25位。
大家现在都很清楚,从能源储量和环境容量的角度,我国目前的能源高速消费是不可持续的。这可以说是长期以来能源价格偏低造成的后果。因此,为了改变这种局面,最好的办法就是把能源价格调高到合理程度。但是,很多人谈到我国能源价格时,通常把经济发展水平和国民富裕程度作为能源价格不宜过高的支撑理由。有人纠结于,电价调高后,会不会加剧经济通胀;还有人担心中国的能源价格和国际的能源价格接轨公众不买账。
其实,从市场的角度,这些担心是经不住推敲的。一般来说,市场定价并不会考虑一部分消费者的承受能力,如果个别消费者对商品既定价格承受不起,只能减少该类商品的消费或寻求替代。能源定价也是这个道理,在市场全球化加速的今天,寻求我国能源的合理价格时,过多强调国内的价格承受力,不是一种理性的考虑。
近年来,我们在进行国际市场能源价格研究时发现,不管以什么样的办法、从什么样的角度进行比较,有一个规律是不会打破的,国际能源市场价格特别是一次能源价格,与国家的发展水平关联度有限。如果买不起可以少买、少消费,甚至寻求可替代的消费能源。但不能认为因自己是发展中国家,就应该享受低价。
价格补贴是个大问题
所以,未来我国能源价格要改变原有的定价思路惯性,不是太过注重价格承受力,而是应该立足于将终端能源价格与一次能源价格联动,把终端能源价格调整到位,以促进能源结构的优化调整,促进能源节约和高效利用。
价格补贴,既有用户之间的交叉补贴、能源电力企业对终端用户的补贴,也有通过销售电价对可再生能源上网电价的补贴,分别涉及到电价改革、电力安全供应和可再生能源科学发展。具体到电价,当前主要是要解决电力定价中的各种交叉补贴问题,以及工商电价与居民电价的不合理比价,目前,工商电价补贴居民电价,用电越多享受的居民电价补贴也越多,这些不合理的现象很多人并不知道。特别是清洁能源上网电价补贴机制更折射出我国电力定价中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