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标准,2007年北京的输配电价标准为162.68元/千千瓦时(约合0.16元/千瓦时),销售电价为625.03元/千千瓦时(约合0.63元/千瓦时)。在公布的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里,输配电价标准最高的是海南省,为206.82元/千千瓦时(约合0.21元/千瓦时),销售电价标准最高的是广东省,达689.68元/千千瓦时(约合0.69元/千瓦时)。输配电价最低的省份是河南,为80.76元/千千瓦时(约合0.81元/千瓦时),销售电价最低的是青海,为306.16元/千千瓦时(约合0.31元/千瓦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