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实施粤电发展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发展航运业务是提高粤电战略安全的重要保证,其对充分发挥电煤市场资源、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提高企业抗经营风险能力、减轻燃煤电厂的经营成本、实现集团利益最大化等方面,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近年来,粤电集团在电煤运输,特别是航运事业方面的发展,取得了可喜的进步。据悉,到2010年和2012年,集团可控运力将分别达到180万载重吨和211万载重吨。粤电集团投资的各航运公司,也已成长为广东航运业的一支重要力量。
目前,粤电航运事业对发电主业的保障作用、协同作用和经营作用已经初步显现,不仅为打造集团公司航运板块、极大地平抑煤炭运价、化解集团发电成本大幅飑升、创造良好经营业绩等方面,做出了较大贡献;同时航运板块和燃料供应也发挥了与发电主业的协同效应,进一步完善了发电主业价值链,从而成为集团新的利润增长点,使粤电朝着成为“具有国际竞争力的电力能源集团”的战略目标又迈出了坚实一步。
粤电集团副总经理高仕强在签约仪式上表示,此次粤电和华能签署煤炭海上运输战略合作框架协议,标志着双方合作的继续和升华。此次达成的战略合作,将本着互惠互利、合作共赢的精神,以服务双方火电厂为宗旨,采用市场化运转方式,通过打造良好的海上煤炭运输供应链,从而为双方火电厂提供稳定、安全、可靠、经济的运力资源保障。对粤电集团来说,这不仅是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要举措和协调发展粤电航运的重要机遇,也是充分利用电煤运输市场资源、化解航运经营风险的重要手段以及拓展双方业务合作的重要平台。
华能集团乌若思副总经理及省国资委林三琳副主任对此次合作均表示高度赞同,乌若思副总经理在讲话中表示,此次合作对巩固双方合作关系、拓宽合作领域、深化合作业务、提升合作水平等都将发挥重要作用。
林三琳副主任则表示,希望双方发挥各自优势,在运力、资源、市场三方面形成合力,规避经营风险,更好地促进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力争成为省属国有企业解放思想、推动发展、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的最好实践。